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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佛山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顺利

发布时间:2018-07-12  信息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文字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秩序,全面排查质量风险隐患,根据国家总、省局部署要求,佛山市从今年4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截至6月底,共检查中药饮片批发(连锁)企业47家,零售企业2448家,生产企业12家,医疗机构372家,其中限期整改共291家,查处案件36宗,撤销药品GSP证书8家,罚没金额共125729元。

在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针对不同企业的特点和薄弱环节,采用不同的检查方法,以保证将监管资源用于生产质量管理关键环节。一是关注高风险生产环节质量安全隐患,严格排查是否擅自生产或超范围生产中药饮片,是否生产过程染色、增重、掺杂掺假;出租、出借许可证、认证证书,将中药饮片生产非法转包给药品经营企业、单位和个人,是否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生产情况;是否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对每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进行全项检验及二氧化硫残留检测情况;二是关注重点品种,对需求量较大、抽验发现问题较多的品种实施重点监管,检查覆盖从原药材采购到成品放行的全过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是关注重点环节,重点检查关键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是否购中药饮片直接包装、批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检验能力是否适应生产需求;对于不具备检验条件的品种,一律不予生产品种备案登记。针对部分药材涨价幅度大的情况,重点检查药材供应商审计、中药材采购和验收等环节,同时抽查个别品种核算药材采购数量和成品产出之间的物料总平衡,杜绝中药饮片生产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是关注重点区域,重点对靠近广州清平中药材市场的南海里水、黄岐等地区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加强供应商的审计、原药材的采购和验收的检查。另外,我局还集体约谈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7家次,督促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更新各类管理软件并验证和试运行,开展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及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保障能力。
    在流通环节,我局计划全年对中药饮片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并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中药饮片购销行为监管。以飞行检查方式开展检查,采取“溯源”检查的方式,落实中药饮片合法来源,严查购销渠道不明中药饮片,重点检查首营资料是否合规、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饮片以及中药饮片购销证、票、账、货、款的一致性、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制售假劣及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购买、自制饮片包装袋从事饮片改换标签等行为,净化市场流通秩序,确保中药饮片流向清晰可追溯。

打击违法方面,我局结合上年度国家总局、省局的质量公告以及2018年监督抽验计划,加强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中药饮片的监督抽验力度,将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容易发生以次充好、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的,以及价格偏低、供货渠道可疑的品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同时重点关注近几年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上半年抽检中药饮片43批,已检出32批,其中4批不合格,已进行立案处理。同时,我局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监管队伍熟悉区域业态的优势,启动“上下联动、区域协作”模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上半年,我市共立案查处中药饮片相关案件36宗,查扣假冒伪劣药材和饮片1891.753公斤,其中部分结案案件罚没款合计125729元。有力地增强了我局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提高了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促进企业自律和公众监督,营造社会共治的氛围,进一步宣传最小调剂包装中药饮片的优点,加大最小剂量包装中药饮片在经营使用中的比例,引导公众形成合理消费习惯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持续严格按照GMP要求生产中药饮片,把好源头关;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购销渠道,确保渠道和品种的合法性;查处一批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和非法渠道购进使用中药饮片案件,追根溯源,加大处罚力度,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2018年7月11日